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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结算中心

按照中小企业和民非财务制度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定编3人,含中心主任1名(部门级)。

1、组织各机构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年度运行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2、搜集各机构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

3、负责全网络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4、负责有关财务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负责年度审计和项目的财务评估或为专项审计提供支持;

5、负责抄报税领取发票、发票开具、税务申报等税务相关业务;

6、负责流动资金安排及暂时富裕资金的保本增值;

7、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对账、回单领取打印、划拨人员工资等;

8、管理成员机构的银行账户和财务用章;

9、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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