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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盟代表团产生和运行的办法

为完善联盟委员会下设代表团的工作机制,加强联盟内部的经验分享、推动人才的专业成长和梯队建设,不断提高团队的执行和创新能力,经联盟委员会研究决定出台本试行办法。

一、三个代表团的名称分别为:社区发展代表团、残障服务代表团、老少服务代表团。

二、代表团代表由项目人员、研发工程师、支持团队和领域专家组成。项目人员代表由本领域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投票选出。每个代表团有3-7名项目人员代表。研发工程师根据自己负责领域自动纳入代表团,支持团队根据自己职责和兴趣自行选择确定进入代表团,领域专家由联盟秘书处统一安排。

    三、代表选聘的条件1、遵守联盟规定、践行联盟文化;2、专业水平高、服务成效强;3、为联盟成员机构的正式员工(含试用期)。

四、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1、参加联盟发展论坛;2、外出考察学习;3、享受每月120元的代表补贴。

(二)义务。1、向新进入本领域的同事传授经验;2、每季度提交一份提案,为提升服务和推动联盟发展建言献策3、就自己所在领域的内部经验知识,研发设计培训课件

五、代表团团长在代表选举时一道产生。团长职务空缺时由本代表团成员及时选出新人选。团长不能由区域主任及主任助理级人员担任,按照群众公认原则确定。

六、代表团团长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1、优先安排中高层岗位;2、额外享受每月100元的团长补贴。

(二)义务。1、组织召集本代表团会议;2、督促收缴本团代表的季度提案。

    七、代表的更换。联盟代表两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代表团二分之一成员认为某代表长期不履行义务,将废止代表资格。岗位调动、离职、废止等出现空缺的,随缺随补。

八、代表团团长的更换。任期同代表任期,可连选连任。代表团三分之二成员或联盟委员会认为某长期不履行义务时,将中止代表团团长资格。岗位调动、离职、中止等出现空缺的,随缺随补。

九、代表团会议分季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季度会议主要内容有:

1.代表就自己所在领域的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和问题研讨;

2.专家就代表提出的问题答疑;

3.代表就新项目研发提出意见;

4.研发工程师就拟研发项目征求意见;

5.其他有必要研讨的事项。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时召开,但需要提前3天通知。

代表团会议由代表团团长负责召开并整理会议记录。

十、建立联盟领导联系代表团制度。联盟领导要就自己联络的代表团经常进行联系、交流、指导和支持,并帮助协调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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