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立德社会工作事务所(简称:立德社工)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新闻发布工作,为立德社工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闻发布工作是新闻发言人代表立德社工,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立德社工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表达观点立场等相关工作。新闻发布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布主题应符合公司需要,坚持团结、稳定和正面为主的方针,服务于发展稳定大局,全面真实展现立德社工形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立德社工重大活动、重要决策的新闻发布,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其它需要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信息的事项。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立德社工新闻发言人由立德社工指定授权,代表立德社工对外发布新闻、接受媒体采访。
第六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接受采访,发表谈话,阐明立场;
(二)澄清不实报道,有针对性地解释说明;
(三)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问答口径;
(四)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媒体接待和舆情监控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工作。
第七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立德社工品牌宣传部门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发布内容涉及的单位及部门相互配合。
第八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审核批准后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公司相关部门及单位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项目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项目部门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囗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性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立德社工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发布突发事件的事实、处理情况、处理效果等信息内容。
(二)展示性新闻发布。发布公司战略方针、中心工作和重大举措等,集中传播立德社工发展规划、重要成果、立德文化、经营理念等立德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立德社工良好形象。
(三)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四)其它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立德社工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立德社工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立德社工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一条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立德社工官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抖音等自媒体;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立德品宣部审核批准后,报请所长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根据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立德品宣部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批准。
(三)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四)实施新闻发布。以立德社工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委托立德社工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立德社工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