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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颁发了,要点你get 了么?ll阳光星苑南区开展社区志愿者《物业管理条例》培训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强化提升社区志愿者对于物业管理条例政策的理解及认识,促进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成立及人员角色定位及后续物管会工作动员,清晰代表在物管会协商过程中所能够发挥的作用,阳光星苑南区社区居委会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在社区会议室召开《物业管理条例》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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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会邀请了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毛老师来与社区志愿者以政策讲解-分享交流的形式进行分享,首先毛老师介绍本条例的目的及指导思想;接着着重讲解了物业使用人、业主共有、物业服务等级、业主义务专条等内容。

在讲解物业使用人时,老师着重概念讲解,物业使用人应当依法遵守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物业使用人,是指除业主以外合法占有、使用物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但是不限于物业的承租人。

政策解读后,依据社区情况,社区志愿者与专家老师针对楼内堆物堆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通过本次培训一方面增加社区志愿者对物业管理条例的理解,另一方面沟通解答了社区志愿者提出的物业管理问题,为社区后续的物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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